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记者张扬 通讯员蔡蕾)3月3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全省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服务保障支点建设行动方案”。
据介绍,行动方案包括一条主线、八大方面,以涉企经济影响评估制度为主线,涵盖开展规范涉企执法司法专项活动、分类施策解决执行难题、推进诚信政府建设、依法惩处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高效办理破产案件等与营商环境息息相关的审判执行工作。
着力解决市场主体反映的难点堵点突出问题
2024年,湖北高院在全国法院系统首创的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的成效获得相关领导和市场主体肯定,入选全国“30项优化营商环境典型经验”。
行动方案提出,将进一步深化评估制度的实质化运行,在吸收去年部分基层法院探索“涉企案件经济影响‘双向分级’评估”优秀改革试点成果的基础上,重点关注涉案企业在立案、保全、审理、执行等环节的司法需求,充分听取各方当事人意见,实现“一企一策”,最大限度把司法办案对企业生产经营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让企业对法院审判工作形成更加稳定明确的预期,实实在在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针对涉企难点堵点突出问题,行动方案要求开展规范涉企执法司法专项活动,建立涉企司法行为负面清单,集中整治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财产措施,纠治拖延执行等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搞吃拿卡要、以权谋私、利益输送,发现问题不处理、受理投诉不及时等问题。
为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提升执行效率,《行动方案》要求分类施策解决执行难题。深化执行联动机制,严厉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行为。提高执行案款发放效率,执行法院应在执行案款到账后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执行人发放。
行动方案要求重点监督“新官不理旧账”“远洋捕捞”、小过重罚等乱作为行政行为等问题。审慎认定招商引资协议效力,严格审查以政策调整为由不依法依规履约践诺的情形。认真监督违法违规行政执法行为,发现涉嫌违纪违法行为线索的,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等相关部门。
聚焦服务科创引领、产业倍增等重要战略实施
今年“新春第一会”提出建成支点要重点实施科创引领、产业倍增等七大战略,提升创新策源力、产业竞争力等七个能力。《行动方案》全面强化对科技创新、产业转型升级等关键领域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为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多政策支持。
行动方案要求强化高新技术产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为重点,优化科技创新环境。精准保护光电子信息、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等我省优势产业及人形机器人、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促进技术依法转移与转化。落实最严格保护原则,严厉打击各类妨害科技创新的违法行为,加大惩罚性赔偿力度,让侵权者付出更大代价。
坚持多重整救治,少破产清算,精准识别具有特殊资质、核心技术等“软实力”的企业,灵活运用“执转破”“清算转重整”等程序,最大限度发挥破产重整积极效能。同时,为全面提升破产审判质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年以上未结强制清算和破产案件清理突破行动,优化企业资产处置模式,深化落实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进一步缩短办理破产的时间,降低破产财产处置的经济成本。
为更好服务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行动方案要求积极发挥特色审判职能作用。支持用活用好碳资产,健全资源审判专门化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双碳法治研究基地”作用,助力湖北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碳市场和碳金融中心。
为更好提升支点的开放辐射力,行动方案要求积极引导市场主体在国际交易中加强与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对接。推动与国际仲裁机构、重要行业协会沟通合作,进一步完善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更好服务“三条丝绸之路”建设,充分发挥武汉铁路运输两级法院审判职能,建立涉中欧班列运输合同纠纷等案件提级管辖机制。深化与长江沿线各省市法院涉海事诉讼服务司法协作,推动长江航运经济高质量发展。探索涉航空运输合同纠纷等案件集中管辖制度,为花湖国际机场建设成为国际航空物流枢纽提供更有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