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掌上长沙9月1日讯(全媒体记者 周小华 通讯员 谢梦嘉)因为存在重大火灾隐患,9月1日,芙蓉区消防救援大队联合街道、社区依法对位于五一大道供销大厦1006的长沙市大勋电影放映有限公司(实际使用性质为青年旅舍)实施临时查封。
此前,芙蓉区消防救援大队防火监督员对依法对该公司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场所内未设火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场所顶部采用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场所内未设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系统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火灾隐患。且该单位使用性质为旅舍,属于公众聚集场所,场所内客流量大,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的相关规定,芙蓉大队防火监督员对长沙市大勋电影放映有限公司全部区域实施临时查封。
在查封现场,防火监督员向场所负责人阐述了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严重后果,告知了临时查封理由和依据及权利和义务,依法下达了《临时查封决定书》。同时告诫场所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到火灾危害性,采取措施积极整改,尽早消除火灾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