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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牛热点|“落石砸车致司机死亡案”未当庭宣判,被告单位称事发地已达到防护标准

8月29日上午,此前备受广大网友关注的“落石砸车致司机死亡案”在河南省洛阳市嵩县人民法院一审开庭。今年5月,洛阳一家四口在当地栾川县自驾时遭遇落石,导致两个孩子的父亲、驾驶员田某被砸身亡。事发后,田某妻子认为管理单位未对落石防护到位,在寻求赔偿未果后,家属将当地交通事业发展中心等单位告上法庭,索赔146万余元。29日下午,田某妻子刘女士告诉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庭审于下午1时结束,历经四个小时,该案法院未当庭宣判。

刘女士表示,此次庭审被告单位未有相关负责人出庭,均由律师出庭应诉。“栾川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的律师在法庭上称,路段防护措施已达到相关防护标准,第三方对于防护网验收合格,认为此事属于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具有不可抗力。他们称此前成立应急小组去山上进行调查,在130米以上的位置发现疑似石块落下的痕迹,包括在90米、60米的地方均发现了树木被石块撞击的痕迹。”

对于被告方的表述,刘女士认为,是被告单位平常疏于管理,没有防护到位才会造成石块掉落。“道路旁的山体有的是防护网直接防护到顶,但有的地方却没有到顶。另外,被告方进行的调查没有家属同行,属于单方面调查。”

刘女士告诉记者,被告方律师还称事发路段有“注意落石”的警示牌,并表示刘女士全家事发前一天已经开车走过该路段,“但是那个警示牌比较小,被草木遮盖,很难注意到,而且事发当时是晚上,我们拐过弯被砸中后才看到对面的警示牌。”

刘女士说,自从丈夫去世后,家里失去了顶梁柱,“他之前月工资达到八九千,负责家里的主要开销,现在只靠我一个人每个月3000元的收入支撑这个家。我公公有脑梗,婆婆有糖尿病,家里还有两个孩子抚养。上次给丈夫买完墓地后发觉,经济压力真的很大。”

开庭前一天该单位的工作人员曾回应此事称,当地工作组曾对落石进行了追踪溯源,发现有石块撞击的痕迹,且事发地山体防护网完整,据此推断落石来自120米以上高处,属于自然落石。

他表示,山区防护网面积很大,他们会定期对网内落石进行排查,干线公路也每天有人巡查,发现隐患会记录、排除,但栾川县内都是高山,“确实做不到把大山上的石头全部排完”。

针对家属提出的防护网未防护到顶情况,该工作人员称,防护网是针对修路形成的断面进行防护,由专业的设计院设计,有图纸、验收报告等。“由政府负全责没有法律依据。”

知名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告诉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在民事侵权领域,一般遵循过错责任原则。如果公路管理部门在防护网建设排查等方面不存在过错,那么要求其承担全部责任缺乏法律依据。但如果能证明其存在疏忽、懈怠等过错,导致落石伤人事件发生,那么公路管理部门就需要根据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如果落石是来自 120 米以上高处的自然落石,且公路管理部门已尽到合理的管理义务,则最后可能被认定为不可抗力。在不可抗力情况下,公路管理部门可能无需承担责任。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徐韶达

校对 潘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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