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气象部门预报,8月24日夜间到25日上午,大东区、浑南区、于洪区南部、沈北新区东部、苏家屯区、辽中区大雨到暴雨(40~70毫米),个别乡镇或街道大暴雨(100~120毫米),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于洪区北部、沈北新区西部、新民市南部、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雨(25~40毫米),新民市北部、法库县中雨(10~25毫米),康平县多云有阵雨或雷阵雨(5~10毫米),城区主要降水时段为24日22时至25日9时。经会商研判,按照《沈阳市城市防汛应急预案》有关规定,为确保城市生产和市民生活的正常进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于8月24日15时40分发布城市防汛蓝色预警并启动城市防汛四级应急响应。沈阳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提醒市民朋友:
目前我市正值防汛关键期,强降雨天气频发,请及时关注天气预报和雨情、水情预警信息,提前做好防范应对和应急避险准备。1.减少外出,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出行,避免在强降水期间驾车或步行涉水。2.不要将车辆停放在低洼地带、地下车库等易涝区域,防止水淹受损。3.远离河道、桥涵、地下通道等危险区域,避免意外发生。4.注意防范雷电大风,避免在广告牌、大树下停留,防止高空坠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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