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现场。(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周寿江 通讯员 胡正享 摄)
湖北日报讯 (记者周寿江、通讯员陈鹏、朱晓华、实习生阮雨涵)近日,省检察院召开刑罚执行监督新闻发布会,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余书金介绍了2021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刑罚执行监督工作相关情况。据介绍,全省检察机关全力守护公平正义“最后一公里”,强化“减假暂”案件监督,查办司法腐败人员72名。
刑罚执行监督是刑事诉讼监督的重要一环,是刑事检察的重要组成部分。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负责对监狱、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监督,以及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的监督等相关工作,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是维护稳定、保障人权、守护公正的重要力量。
余书金介绍,全省检察机关突出对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等“三类犯罪”的“减假暂”(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监督,以及计分考核、财产刑履行、社会危险性评估等重点环节的审查监督,提出书面监督纠正意见涉及8842人,采纳率98.7%。同时,省检察院会同省政法机关推出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工作指引,制定相关实施方案,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我们既大力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纸面服刑’‘提钱出狱’等问题,同时也注重保障罪犯公平享有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权利,更好发挥制度效能。”他说,湖北刑罚变更执行监督经验已被最高检推广。
发布会详细介绍了加强刑罚交付执行监督、加强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监督、加强社区矫正监督及加强查办刑罚执行领域相关职务犯罪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其中,全省检察机关持续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依法交付执行刑罚专项活动,重点对不及时交付执行、违法拒绝收监等问题开展监督,监督收监执行3502人。先后开展“雷霆行动”以及“三类犯罪”财产刑执行等专项监督活动,对财产刑执行提出书面监督纠正意见,采纳率达99.9%,监督推动2.17亿元执行到位。认真落实社区矫正法,省检察院会同省政法机关会签社区矫正工作细则,协同社区矫正机构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管理工作,核查纠正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对严重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监外执行条件消失的罪犯监督收监执行。
全省检察机关坚持纠正违法与查办职务犯罪相结合,紧盯刑罚执行变更、罪犯考核奖惩、监管执法等容易发生司法不公和腐败问题的重点环节,查办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和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72人,有罪判决率100%。
发布会透露,全省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完善“派驻+巡回+科技”监督机制,助力提升监督质效。其中,近3年来,协同推进政法部门“减假暂”信息化办案平台建设,研发刑罚交付执行、财产刑执行等法律监督模型12个,6个模型上架最高检大数据法律监督平台并在全国推广。
“在队伍建设方面,组织开展典型案例评选和法律文书评选活动,推动队伍专业素能整体提升,我省刑事执行检察部门1个办案团队被评为全国优秀办案团队,1人被评为全国优秀办案检察官,9人入选全国巡回检察人才库,7件案件被评为全国典型案例。”余书金说。
省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负责人介绍了相关典型案例的办理情况,并和宜昌市检察院、荆州市江北地区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分别回答了媒体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