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库资讯网 意库资讯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热门动态 »

东湖评论:切断“变种”电子烟的网络流通路

近年来,相关部门一直持续强化电子烟管控,明令线上禁售,强调禁售除烟草口味外的各类调味电子烟,让它们看似已经远离了网络平台和未成年人群体。但当前,部分电商平台涌现出各类号称“不含烟碱(尼古丁)”的雾化器产品,这类商品与电子烟颇为相似,而且有多种口味可供消费者选择。它们经过“变种”在网络平台大肆销售,不仅可能导致此类不良产品向未成年群体渗透,危害其身心健康,而且平台和购买者都在“网络禁售令”下钻着法律的空子,打着“擦边球”。

禁止电子烟的网络流通,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国家烟草专卖局《电子烟管理办法》《关于新型电子烟产品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标准管理中心《2020—2021年医疗器械分类界定结果汇总》对什么是电子烟、电子烟如何管理都做了明确规定。互联网再大也大不过法网,不论外衣如何更换,这些电子烟产品都不应该脱离法律的监管。这些法规的出台绝非一纸空文,而是直面电子烟网络销售乱象的精准出击。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唯有守法和执法双向努力,方能共同维护法律的权威。

电子烟违规网络销售,违者当重处。针对当前凸显出的违规行为,监管部门和电商平台应迅速行动,加大监管力度和违规查处力度,彻底切断其网络流通路。平台自律应该主动走在前面,当前这类产品涌入网络,平台是主要责任方。在上架相关商品前,平台应该加强审核,对于违法违规的产品应及时下架。针对“雾化器”“代烟神器”等相关敏感关键词,应加大搜索结果跳转商铺的审核把关,从上架和信息流通源头两方面,加强管控,压缩关闭违规产品在电商平台的生存空间。相关监管部门应该紧盯头部电商平台及高销量、高点击量的重点网络商铺,找到执法着手点和突破口,以严管重罚明确监管价值取向,释放坚定切断电子烟网络流通的明确信号。

电子烟能在网络平台大量流通,购买方也是推动者和参与者。这其中不乏“探新奇”的顾客,这也反映出科普宣传还存在盲区。调查发现,此类商品危害不容小觑,它们中许多成分不明,许多未公开的化学物质暗藏风险,长期的吸入会刺激呼吸道,增加肺部疾病的风险。部分商家利用青少年对未知事物的好奇心理,将其包装成零食或玩具,再加上商家的虚假宣传和营销,让缺乏辨别能力的未成年人误以为无害,一旦接触,就容易让青少年上瘾。社会、媒体、学校、家长等各方都应该积极传播科普知识,及时将警示提醒送达到位。同时我们也发现,购买者在网络平台购买“变种”电子烟并没有什么明显的违法成本,这或许也是未来法律体系完善的方向。

彻底切断电子烟的网络流通路需要共同努力。监管部门和网络平台都需要持续关注,进一步细化监管措施,堵住法律漏洞,不给非法商家可乘之机。广大消费者在购买相关产品时,也一定要保持谨慎。只有全社会齐心协力,才能有效遏制“变种”电子烟的网络传播,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和社会环境。

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刘心语(湖北宜昌“我们正当阳”网评团队、玉阳街道办事处)

责编:丁楚风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意库资讯网 » 东湖评论:切断“变种”电子烟的网络流通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