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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月 9 日,青岛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及时任分公司负责人逄翔飞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相关记录一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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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财通证券青岛分公司存在三项违规问题。其一,将部分客户证券交易佣金返还给利益相关方,违反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第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及《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六条第四项的规定。佣金返还属于证券行业廉洁从业监管的重点禁止行为,本质上是以不正当手段争夺客户、扰乱市场竞争秩序。
其二,投资者账户实名制管理不到位,异常交易等预警处理不到位。账户实名制是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和交易风险防控的基础环节,异常交易预警机制的失效则意味着分公司未能有效履行交易行为监控义务。
其三,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不到位。该环节直接关系到普通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监管层近年来持续强化适当性管理要求,督促券商将合适的产品销售给合适的投资者。
青岛证监局认定,逄翔飞作为时任青岛分公司负责人,对上述问题负有管理责任。依据《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及《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对其个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此外,同日披露的另一份决定书显示,张玉波在财通证券青岛分公司任职期间,存在直接或指使他人将客户交易佣金返还给利益相关方的行为,亦被单独出具警示函。
公开信息显示,财通证券(601108.SH)今年以来已多次收到监管罚单,此前其金华八一南街证券营业部曾因违规为客户融资活动提供中介或便利被罚。此次青岛分公司三项合规问题集中暴露,反映出分支机构内控管理仍存在明显短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