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祁东一位老人进店休息时突发疾病离世,店家出于人道主义向家属支付了1.9万元补偿款,最终家属退还钱款、正视法律边界,这场牵动舆论的纠纷迎来了正向收尾。
事件一波三折,它不仅是一起普通基层矛盾的化解,更给基层治理、社会调解带来了重要启示。处理民间纠纷,必须守住法律底线,拿捏好人情尺度,厘清人道主义帮扶与法定赔偿的界限,既不能让善良者寒心,也不能让情感裹挟规则。
从事实来看,整个事件的法理脉络十分清晰。老人因自身基础疾病突发离世,店家主动搀扶、及时拨打急救电话,全程尽到了善意救助义务,公安机关核查后明确店家无过错、不承担侵权责任。按照民法典侵权责任相关规定,无过错则无赔偿,店家本无需承担任何经济赔付责任。最初家属提出高额索赔,本质是混淆了“场所出现意外”与“经营者存在过错”的逻辑,将丧亲之痛转化为向善意施救者追责的诉求。而店家最初同意支付补偿,并非自认理亏,更多是出于体恤逝者家属的恻隐之心,以及基层工作人员为平息矛盾、避免纠纷激化做的调解。这笔钱是人道主义的情分,绝非法律上的责任认定。
基层调解的难点,往往就在于法理与人情的平衡。乡土社会里,邻里相处讲究情理兼顾,面对逝者家属的情绪诉求,基层工作人员很难简单生硬地依法回绝。人道主义补偿,本是社会温情的体现,是普通人面对他人不幸时自发的体恤与关怀,是自愿、无偿、非强制性的善意表达。但一旦人道主义补偿异化为“息事宁人”的筹码,把无责方的善意妥协当作理所应当,就会模糊责任边界,消解法律的刚性。倘若基层调解一味迁就情绪诉求,让无过错的行善者被迫掏钱买单,久而久之就会形成“谁闹谁有理”的错误导向,挫伤大众扶危济困的热情,让“扶不扶”“帮不帮”的现实困境愈发突出。
此次家属主动退还补偿款,是理性回归的重要信号。家属在舆论引导和普法宣传下,认清了“无过错不担责”的法律原则,主动纠正不合理诉求,这既是对店家善意的尊重,也是对法律规则的敬畏。这也印证了基层治理不能只靠柔性妥协,更要做好普法释法工作,在矛盾调解之初就亮明法律底线,明确区分法定赔偿与人道帮扶。法律划定责任红线,该谁担责就由谁担责,绝不让善意者为他人的自身风险买单;人情保留温度空间,帮扶慰问可以出于自愿,但不能用道德绑架逼迫无责方让步。
基层治理的智慧,从来不是和稀泥式的各打五十大板,而是刚柔并济、边界分明。一方面,要强化法治思维,在基层纠纷调解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清晰界定各方责任,杜绝“以赔代罚”“以钱息事”的粗放处理方式,用好民法典好人条款等法律武器,为善意施救者筑牢制度保障;另一方面,要呵护社会善意,正视群众的情感诉求,通过公益帮扶、民政救助、人文关怀等方式疏导丧亲家庭的情绪,纾解他们的实际困难,把人情关怀放在合法合规的框架内,不让善良承受不必要的代价。
善意是社会最珍贵的底色,法律是守护善意的坚固盾牌。祁东这起事件的圆满收尾,让我们看到法理与人情可以兼容共生。唯有在基层实践中坚守法律底线、留存人情温度,厘清责任边界、摆正帮扶定位,才能杜绝“行善被讹”的寒心现象,让见义勇为、扶危济困成为社会常态,让法治精神与人文关怀共同守护社会公序良俗。
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胡婷(武汉市黄陂区“木兰墨客”团队,黄陂区司法局)
责编:周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