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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现场存在安全事故隐患,义和钢构集团被行政处罚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于信用中国获悉,7月13日,青岛义和钢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义和钢构集团”)被行政处罚1万元人民币,处罚机关为青岛市崂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内容显示,义和钢构集团的违法事实是:处罚机关于2026年5月11日,对该单位在崂山区九水东路以东、汉河五路以南处青岛汉缆股份新型电力系统智能制造和检测服务全生命管理应用工程进行的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行为予以立案并开展了执法调查。现已查明,现场存在钢柱斜拉钢丝绳不规范、钢丝绳老旧等安全事故隐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102条“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规定,按照《青岛市崂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事项编码3700000217664之规定,处罚机关对其处以1万元罚款。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崂住建建筑罚﹝2026﹞第3-004号。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青岛义和钢构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注册资本12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刘和军,大股东为青岛义和钢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产经新闻热线电话:0531—85193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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