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应急管理委员会
关于调整防汛应急响应的通知
南应急委〔2026〕36号
各县(市、区)、开发区应急管理委员会,市应急管理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鉴于当前台风“美莎克”重大险情应急处置已从抢险救灾转到生产生活秩序恢复、灾后重建阶段,南宁市气象台2026年7月20日18时继续发布暴雨四级预警。根据《南宁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南宁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南宁市应急管理委员会决定于7月21日12时将南宁市防汛三级应急响应调整为四级应急响应,维持南宁市自然灾害救助一级应急响应。
请各县(市、区)、开发区和各成员单位继续保持高度警惕,强化监测预警、叫应响应、转移避险工作,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受灾群众生活保障、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南宁市应急管理委员会
202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