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警内容新增天气实况
预警是指达到气象灾害预警标准后,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指挥部成员单位发布的防御提醒,不面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信号是指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气象部门根据《广东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预案》明确,气象灾害预警内容主要包括:气象灾害预警的类别、级别、发布时间、天气实况、预报时效、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关注建议和发布单位等。气象灾害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预警发布内容应由归口管理单位严格把关。气象灾害预警主要通过电话、决策信息发布平台、粤政易等途径发布。
细化应急响应启动流程
《预案》指出,省指挥部按照气象灾害程度、范围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类别启动应急响应。在应对台风、暴雨、寒冷、干旱灾害时,省指挥部办公室发布气象灾害预警,及时通报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高温、大雾、灰霾、道路结冰、海上大风等气象灾害按程序启动应急响应。
省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气象灾害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进行气象灾害趋势会商,分析研判气象灾害影响程度和范围。省应急管理厅负责调度指导当地政府和有关单位紧急转移和安置受灾群众;协调有关救援队伍参与救灾行动,协调有关专家指导应急救援工作。
同时发生两种以上气象灾害且分别达到不同应急响应启动级别,按照相应灾种、相应响应级别分别启动应急响应。发生气象灾害未达到应急响应标准,但可能或者已经造成损失和影响时,根据不同程度的损失和影响在综合评估基础上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
重大气象灾害20日内进行跨部门复盘
《预案》新增复盘总结相关内容,提出建立重大气象灾害应急跨部门复盘制度,进一步加强气象预警与灾害预报联动,及时发现和解决重大灾害性天气过程防御链条中监测、预报、预警、应急、联动等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
跨部门复盘制度适用于启动广东省防风、防汛Ⅱ级应急响应以上(含Ⅱ级)的重大灾害性天气过程;对生命、生产、生活、生态或相关行业造成重大灾害或严重影响的天气过程;在防御各个环节具有典型特征、特殊意义或特别效益的天气过程;天气本身或防御措施受到社会广泛关注的天气过程。
《预案》明确,达到复盘总结适用范围时,一般在重大天气过程结束后20天内视情况邀请相关单位联合召开全省重大灾害性天气防灾减灾复盘总结会。
复盘总结内容包括重大灾害性天气过程的天气概况、气象服务、应急联动、存在问题和经验等内容。参与单位包括省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天气过程中受到严重影响的行业代表、基层防御责任人代表,天气过程高影响市县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
另外,《预案》对气象灾害名词术语、气象灾害预警标准进行了修订。
南方网、粤学习记者 张菲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