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胡宇琪)近日,汉阳法院通过“法院+税务”联动执行机制,挖掘被执行人隐匿财产线索,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为劳务者讨回4万余元薪酬。
在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中,汉阳法院判决某建筑工程公司向赵某支付劳务费4万余元。但某建筑工程公司未履行义务,赵某向汉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经网络查询,未发现某建筑工程公司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干警随即前往公司所在地调查,发现“人去楼空”。
为深入查找赵某财产线索,汉阳法院充分运用“法院+税务”联动执行机制,联合汉阳区税务局调查某建筑工程公司的开票情况。经调查,该建筑工程公司自今年初以来与数家公司有上百万的开票往来信息,反映其公司仍在开展业务,具备履行能力。
法官随即依法传唤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到院,面对传唤,李某仍然狡辩公司暂无经营,无能力偿还债务。
针对李某的“软赖”,汉阳法院执行干警将在税务部门调查到的开票信息摆在被执行人法人面前,并严肃告知隐匿财产逃避执行的法律后果。
面对板上钉钉的事实,李某承认经营所获资金打到了他人账户,其认识到错误后筹措资金,当场履行了全部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