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记者 孙汝祥 夏欣 北京报道
合纵科技(ST合纵,300477.SZ)11月1日公告,于10月3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对公司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值得关注的是,近年来,合纵科技多次因信披违法违规被相关部门查处。
2026年4月,深交所对合纵科技发出《监管函》。深交所表示,2026年1月,公司披露《2025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5年度净利润亏损4.7亿至7亿元。4月,公司披露《2025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预计2025年度净利润为亏损5.8亿至9.5亿元。深交所指出,公司两次业绩预告披露的净利润存在较大差异,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业绩预告。
2024年12月,合纵科技公司及3名时任高管收到北京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局查明,合纵科技全资子公司通过其他公司向合纵科技关联法人提供财务资助,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2年累计提供资金5.08亿元,分别占合纵科技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当期披露净资产的21.78%、17.01%。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纵科技已收回上述资金。
北京证监局指出,合纵科技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事项,亦未在2022年年报中披露该事项,2022年年报存在重大遗漏。该局决定,合纵科技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刘泽刚,时任董事、总经理韦强,时任董事、财务总监张晓屹,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罚款。
2023年11月,合纵科技被北京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公司2022年11月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2000万至4000万元股份。但截至2023年11月回购期限届满,在回购期限内公司未实施回购。
2022年11月,合纵科技及时任董事长刘泽刚、时任董秘张舒,被北京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经查,2021年3月,公司为关联法人向其他公司的10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2022年3月,公司为关联法人与其他公司的《销售合同》提供4500万元的履约担保。但公司未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担保事项,亦未在临时公告、2021年半年报、2021年年报等相应报告中如实披露该担保事项。
合纵科技2026年10月28日披露的2026年三季报显示,前三季度公司净亏损1.34亿元。
另据公司公告,2026年7月,公司债权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法院提交对公司进行重整及预重整申请。同月,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目前,公司正在积极配合临时管理人推进各项预重整工作,债权申报与审查、资产评估、重整投资人招募和遴选等各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10月30日,合纵科技收跌2.79%,报2.44元/股。
(编辑:夏欣 审核:李慧敏 校对:陈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