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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月 22 日早盘,银禧科技(300221)股价承压,盘中一度大跌近 10%,市场反应直指前一晚公司披露的重大诉讼公告。这场上市公司与新晋第一大股东阵营的治理博弈,正式走入司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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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显示,银禧科技于 10 月 21 日晚间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为彭朝晖、罗某某等六名自然人,案件目前尚未开庭。这六名股东正是半年报里公司前十大流通股东的核心主体,彭朝晖为其中领头人,六方合并持股已经成为银禧科技第一大股东。
根据公司梳理的持股轨迹,2025 年 1 月 16 日,六名被告尚未持有银禧科技股份,在短短 74 天内快速建仓,同年 3 月 31 日合计持股就突破 5% 红线;截至 2026 年 8 月 31 日,六人合并持股比例升至 10.41%。银禧科技认为,六人在建仓、股东提案、董事提名、股东大会表决等多个环节高度协同,曾联合提案削减职工董事、修改公司章程中的董事选举门槛,符合一致行动人的认定情形,但并未依法履行权益变动披露义务。
公司援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券法》相关规定,指控六被告在隐瞒一致行动关系的前提下,试图收购、夺取上市公司控制权,属于违规举牌,损害公司稳定和全体股东利益,因此提起诉讼。
本次诉讼核心诉求力度较强。银禧科技请求法院确认六人为一致行动人,禁止其收购公司;同时要求,六人合并持股中超出总股本 5% 部分,自买入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提案权、董事提名权、股东会召集主持权,也不能委托或征集他人代为行使相关权利,该部分股份同时不计入股东大会表决基数。相关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共同承担。
这一诉求的核心逻辑,源于举牌规则:投资者持股达到 5% 时,应当及时披露,构成一致行动关系的,持股数量需要合并计算。公司方面向记者证实,本次诉讼主要针对的正是超过 5% 阈值的股份对应的股东权利。
银禧科技提示,该案尚未开庭,判决结果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一旦法院支持或驳回诉求,都将直接改变股东权利格局,影响公司控制权走向。本次诉讼暂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造成直接影响,公司将持续跟进案件进展,及时对外披露。
资本市场上,上市公司起诉股东、请求限制表决权的案例并不多见。本次风波也折射出中小市值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治理难题,隐秘一致行动、快速集中举牌的资本动作,持续考验监管认定尺度与上市公司的内控、维权能力。